财务处工作职责
1、负责组织财务管理办法和相关规定的制(修)订,并监督实施;
2、负责组织编制中心年度预算、决算以及财务报表和财务报告工作;负责组织预算内项目立项、建库工作;
3、负责测绘事业费、专项经费、基本建设经费等资金的管理和核算;
4、负责提供成果成图资料预算外资金管理和核算;
5、负责中心国有资产和固定资产的帐务管理;
6、负责经济合同的资金监督执行工作;
7、负责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;
8、负责中心税收协调和政策研究工作;
9、负责会计政策、财务制度的宣传工作;
10、负责中心内部审计工作;
11、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 |